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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地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建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
建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入市交易规则(试行)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行为,维护各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齐齐哈尔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区的经验,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目前以挂牌和协议两种方式出让(出租)。
第二条 挂牌出让(出租)是指入市主体委托交易机构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条件在网上交易系统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受让方(承租方)的行为。协议出让(出租)是指经入市主体公开或定向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出让(出租)方和意向受让方协商达成一致,进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的方式。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按挂牌程序入市交易。
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 入市交易流程
第四条 入市主体应当持入市交易申请书、入市决议、土地所有权证明、入市方案、区政府出具的准予入市批复等申请材料,通过网上或现场方式向自然资源部门提交入市交易申请。
第五条 对符合入市交易条件的、以挂牌出让(出租)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入市主体书面委托交易机构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挂牌公告,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第六条 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应从挂牌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挂牌期截止日前,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向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挂牌程序、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支付及退还方式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确定竞得人后,入市主体与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三日内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交易机构在成交确认书上予以鉴证。
第八条 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入市主体应当将挂牌出让(出租)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对符合入市交易条件的、以协议出让(出租)交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入市主体委托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协议出让(出租)交易,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受理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出让(出租)方案的相关内容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区政府网站、村务公示栏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出租)程序终止。
第三章 入市手续办理
第十条 以挂牌出让(出租)交易的,竞得人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入市主体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并与区政府、入市主体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监管协议》。
以协议出让(出租)交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受让人(承租人)应当按照入市决议,与入市主体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并与区人民政府、入市主体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监管协议》。
第十一条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人或转让方应按照国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第十二条 受让人(承租人)应当在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区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区自然资源部门应在收到备案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合同、宗地编号、空间范围、规划条件等涉空间布局和规划管理信息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将备案涉及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以信息共享方式传递给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十三条 受让人(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入市主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付土地。
第十四条 入市主体和受让人(承租人)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建华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完税证明、地籍调查成果等材料共同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试行期间,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件下载:
齐建政办规〔2026〕1号建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规则(试行)
政策解读:https://www.jhq.gov.cn/jhq/c100502/202609/c02_6405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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